医疗与保险
医疗机构 | 对应外语的医疗咨询 | 医疗保险制度 | 年金制度 |
日本设有综合医院、专科医院、诊所、个人行医等医疗机构。对于附近的医院,请在平日确认好该医院的诊疗科目、诊疗时间、休诊日等信息。就诊时勿忘携带国民健康保险证。
大型综合医院多需要介绍或预约,等待时间较长。个人医院通常不需提前预约。牙科医院多需要预约,请提前确认。疾病或伤情较轻时,可在药店、超市等购买市售药品。
使用国民健康保险等公共健康保险(基本所有医院都可使用)在适用保险诊疗的医院进行治疗时所产生的费用,若诊疗内容相同,则各医院费用基本相同。 但未加入公共健康保险的人将自行负担全部金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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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京都医疗机构介绍服务 “向日葵” |
AMDA国际医疗信息中心 | |
内容 | 以英语、中文、韩语、泰语、西班牙语介绍能以外语就诊的医疗机构。 | 以多种语言介绍无语言障碍的医疗机构和医疗福利制度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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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 | 03-5285-8181 | 03-6233-9266 周一至周五,上午10点至下午4点 |
时间 | 毎日9点 ~20点 | 英语:周一至周五 汉语:星期二和星期四 韩语:星期一 泰语:星期二 西班牙语:星期三 葡萄牙语:星期五 他加禄语:星期一 越南语:第二和第四个星期三 简易日语:周一至周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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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为减轻患病、受伤时的医疗费负担,实施了任何人都可加入公共医疗保险的制度。在日本停留3个月以上的外国人,可以加入工作单位的健康保险或在居住地政府加入国民健康保险。
未加入工作单位公共健康保险的人可以加入的医疗保险制度。在住民基本台帐进行住民登记后,有义务加入国民健康保险。即使在留期间不满3个月,只要进行了住民登记,也属于加入对象。
加入国民健康保险后,个人只需支付医疗费的30%。
加入手续可在居住地政府的国民健康保险窗口办理。
(注)若就诊时忘记携带保险证,将全额自己负担。后日可携带收据与保险证前往医院返还多支付的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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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支援高龄者、残障者、去世者家属的生活,日本政府实施了年金制度。在日本国内居住,年满20岁以上,60岁以下的所有人都需加入国民年金。但在日本公司就职的人将会加入厚生年金保险,加入手续由工作单位办理,不需再办理国民年金的加入手续。
加入申请在已进行住民登记的居住地区市町村窗口办理。申请后,地区的年金事务所将寄送年金手册和保险费缴费单。请持缴费单在金融机构等缴纳。
在可以领取年金时,即便不在日本国内居住,也可从日本汇至国外领取。
为了领取年金,需要缴纳一定期间的保险费,对于未达到领取时间而归国的外国人,实施了退出一次性补助金制度。缴纳保险费6个月以上,归国后2年以内可申请领取退出一次性补助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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