头条信息

在日本工作

在日本就业需要取得允许就业的在留资格,在留资格可分为以下3大类。

  1. 就业无限制的在留资格(4种):永住者、日本人配偶者等、永住者配偶者等、定居者
  2. 允许就业的在留资格(18种):外交、公用、教授、艺术、宗教、新闻媒体、投资・经营、法律・会计业务、医疗、研究、教育、技术、人文知识・国际业务、企业内调动、展出活动、技能、技能实习、特定活动
  3. 不允许就业的在留资格(5种):文化活动、短期停留、留学、研修、家人探亲

※关于“留学”在留资格的外国人,事先可在法务省地方入境管理局取得资格外活动许可,在一定条件下原则上每周可打工不超过28小时。

公共职业介绍所(Hello Work)

是在全国各地提供职业咨询、援助的机构。部分Hello Work还配有外语翻译。但公共职业介绍所将确认签证、在留卡等是否可以就业,对于不允许就业的停留者将不予介绍职业。

公共职业介绍所(Hello Work)

东京外国人雇用服务中心

(1)希望在日本就业的外国人留学生
(2)在留资格为专业类・技术类领域的就业咨询、介绍以及在留资格的相关咨询;受理以留学生及已毕业者为对象的招聘。
※中心配有英语、中文的翻译人员,需要翻译者请事先电话确认。

东京外国人雇用服务中心

资格外活动许可

外国人可在在留资格规定的活动范围内活动,希望参与其他在留资格的活动并获得事业收入或报酬时,必须事先在入境管理局获得许可。留学生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,向入境管理局申请后,可在一定范围内就业。

入境管理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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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停留・非法就业

超过规定的在留期限在日本国内停留时属于违法行为,将成为强制遣返的对象。
非法就业活动是指非法停留者(非法入境者、非法逗留者等)、在留资格不允许工作的人(短期停留、留学等)违法就业。

劳动合同的签订

在日本国内工作的人,不论国籍、性別,且不论在入境管理法上是否合法或违法,原则上均适用日本的劳动基准法、最低工资法、劳动安全卫生法、劳动者灾害补偿保险法等,与劳动条件有关的主要事项必须书面交付给劳动者。
以劳动基准法签订劳动合同时,有义务书面交付给劳动者的事项如下。

  • 劳动合同期限的相关事项
  • 就业场所及从事工作的内容
  • 上下班时间、有无超过规定劳动时间的工作、休息时间、休息日及休暇、就业转岗等相关事项
  • 工资的确定、计算及支付方法、工资的截止日及支付日期等相关事项
  • 离职的相关事项
入境管理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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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咨询

以下机构受理劳动条件和劳灾保险的相关咨询。

东京都劳动咨询信息中心 东京劳动局
所在地 千代田区饭田桥3-10-3
东京工作中心9楼
千代田区九段南1-2-1
电话 03-3265-6110 03-3512-1612
时间 英语:星期一〜星期五 14:00〜16:00
中文:星期二、星期三、星期四 14:00〜16:00
英语:星期一、星期三、星期五 10:00〜16:00(12:00〜13:00除外)
中文:星期二、星期四 10:00〜16:00(12:00〜13:00除外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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